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和我院申报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快图书资料流通,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更好地为我院教学科研服务,经学院同意,我馆决定从4月1日起对所有外借图书资料进行集中清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4月21日~5月10日,统计尚未归还部分,通过办公平台发布在职教职工未归还图书人员名单信息,通过老干科向离退休人员发布催还信息。
(四)4月1日~5月20日,丢失图书资料进行赔款。
(五)5月20日~5月30日,对仍未归还图书资料者,将其相应赔款数额报财务处,从其工资或补贴中扣除。
(一)南校区图书馆自科图书借阅室(307室)。每天上午8:00~下午5:00。
(二)北校区图书馆二楼综合书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5:00。
所有外借图书资料。往年手工外借的图书资料归还后,图书馆对其进行回溯加工,使所有手工外借图书资料进入图书馆自动管理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不再续借。其他图书资料归还后,需继续查阅者可办理续借手续。
(一)在职教职工统一使用一卡通清还图书资料。未修改一卡通账号者请到财务处一卡通充值中心修改,未提交照片者请于4月5日前通过办公平台发图书馆张麦玲。